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仔细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文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1/);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规章制度(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75/);
3.《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待发布)。
二、本次集中受理申请的项目类别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三、学院相关组织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积极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符合条件的科研工作者积极申请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2.组织院学术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项目进行初评,提出修改意见,结合2020年度未获得资助项目的全文反馈意见,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及时反馈申请人;
3.各学院科研秘书为没有账号的申请人员注册基金委ISIS系统账号,并指导其登陆填写;
4.科研秘书须在线审核每份申请书,对申请人和参与者的职称、学位、在岗情况、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申请书的形式及完整性进行审查。
四、申请人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或到科研院基础办申请开户,学院应负责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4.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需要在3月6日16:00前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7.湖南大学非全职聘用的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我校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上传。
8.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2021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学院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 《指南》拟于2021年1月中旬发行,并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六、时间安排
各学院在下表时间前完成申请书初评并反馈评审意见,在线完成本学院申请书形式审查工作,所有申请书均需要各学院科研秘书在系统中审核确认后学校才予以受理。
2021年3月9日-3月12日,科研秘书将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项目清单》从ISIS系统中导出(博士后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予以标注),清单上应写明“所有申请项目人员身份信息核对无误”,由主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科学技术研究院(逾期不予受理)。
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办集中接收各学院申请项目清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
单位 |
3月9日上午8:30—11: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 |
3月9日下午2:30—5:00 |
土木工程学院、生物学院 |
3月10日上午8:30—11:00 |
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微电子科学学院 |
3月10日下午2:30—5:00 |
工商管理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 |
3月11日上午8:30—11:00 |
法学院、金融与统计学院 |
3月11日下午2:30—5:00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建筑学院 |
3月12日上午8:30—11:00 |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
3月12日下午2:30—5:00 |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其他学院 |
七、咨询与联系方式
1.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
62328591 |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
62317474 |
财务咨询 |
成本补偿类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
62328485 |
定额补助类项目(除成本补偿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
各类型项目咨询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
62329336 62328222 62327008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
62329133 62325562 |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
62329897 62326872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
62327001 |
2.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720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140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941 |
交叉科学部 |
62328382 |
办公室 |
62327087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12 |
财务局 |
62328485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
62326959 62325544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3.校内联系人: 唐晖 刘强 卢小彤
联系电话: 0731-88823307
4.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541.htm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月6日